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(2020)浙0502民初2807号 姚冬梅: 本院受理的(2020)浙0502民初2807号原告徐明新与被告姚冬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已审理终结。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二条之规定,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裁定书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>的解释》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,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,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,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,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,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。 特此公告。 二○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联系人:苏丹萍法官 联系电话:0572- 2318562 联系地址: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西山路1698号 邮政编码:313000 |